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和《2026年港澳台研究生(含博士、硕士)招生考试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分数线、复试方式、时间及内容
复试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不低于40分。
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
复试时间:2026年5月25日上午10:00开始。
复试平台:腾讯会议(双机位同时运行,操作方式请参考附件2《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平台操作手册——考生版》)。
复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素养、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方面,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二、资格审查
各二级招生单位在初试前须对考生报考信息、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华南师范大学2025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原件需于入学时交验。
1.港澳地区考生须提交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须提交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
3.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
4.填写《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需本人签字).
以上材料扫描成电子版2026年5月23日前发送至邮箱016yz02@scnu.edu.cn。
三、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名单公示开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拟录取考生需将本人在当地综合性医院(相当于境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原件邮寄(近3个月内有效)至各二级招生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四、拟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合格的考生,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成绩/1.5×50%+复试成绩×50%,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
3.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公示网站:http://yz.scnu.edu.cn/)
五、其他事项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院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等考生,入学时(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入学三个月内,我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在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
学校研究生院研招科:020—85213863
网址:http://yz.scnu.edu.cn/
2.招生监督办公室:
电子邮箱:zsb03@scnu.edu.cn
3.化学学院:020-39310380
网址:http://sce.scnu.edu.cn/
电子邮箱:016yz02@scnu.edu.cn
化学学院
2026年5月21日
文件下载:附件1 考生诚信承诺书.pdf
文件下载:附件2.复试平台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