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级硕士研究生提交相关材料的说明

http://sce.scnu.edu.cn/a/20250428/1545.html,http://sce.scnu.edu.cn/a/20250428/1545.html

一、提交的材料内容

(一)体格检查材料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期间,拟录取的考生需向我院提交或邮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的体检报告原件(近3个月内有效)。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体检表下载)

(二)政审表

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期间,拟录取考生请按要求寄送政审表》,其中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应届生考生由所在学院(毕业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非应届生由所在工作单位或基层党组织开具,如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存放单位开具。若在复试期间已提交原件的考生则不用再邮寄。

https://yz.scnu.edu.cn/a/20200430/387.html政审表下载)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华南师范大学行政楼C207室,收件人:刘老师,电话:020-39310380。要求:请在信封或快递文件封的空白处标明简要信息,如:“硕士--报考专业- 张-体检报告/政审表”。注:①推荐使用顺丰、邮政等常见品牌,不接受“同城急送”快递;②放假期间快递的时效性无法保证,考生在客户端查询进度即可,无需催促快递或学院。

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10380

邮箱:016yz02@scnu.edu.cn

网址:http://sce.scnu.edu.cn/

 

 

 

                                   化学学院

2025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