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电动车电池在实验室充电的紧急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安全动态 2024-02-28 17:08: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2024年2月24日凌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雨花台区火灾事故有关情况。截至2024年2月23日24时,事故共造成15人遇难,44人在院治疗。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长梁军介绍,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车电池充电引发。

此次电动车电池充电着火非首例。2021年广东某高校大学城校区发生了3起电动车电池充电引起的爆炸燃烧事故,2023年广州有两所高校发生过电动车电池充电引发的爆炸燃烧事故。

据消防数据统计,全国每年约发生2000起电动车火灾,有80%的电动车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的,电动车在起火2分钟内,会产生大量毒烟,且电动车产生的毒烟比明火更具危险性。一旦起火,轻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重则付出生命代价。

因此,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所有教职工和学生不得将电动车电池带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给电动车电池充电。请广大师生自觉遵纪守法,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保护好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化学学院

安全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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