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研究生通知 2023-09-18 15:39: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发布公告。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接收专业、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招收推免生人数 | 备注 |
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化学) | 4 | |
045106 | 学科教学(化学) | 10 | |
070300 | 化 学 | 40 | 本专业包含5个方向: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2 | 本专业包含1个方向: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100701 | 药物化学 | 3 |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15 |
三、报名申请程序
1. 报名材料
(1)《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2024年推免生预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1);
(2)本科阶段成绩单(截至申请之日所能提供的所有课程成绩),加盖院/系公章;
(3)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等能够体现外语水平的成绩证明;
(4)计算机水平证明,如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能够体现计算机水平的成绩证明;
(5)学生证(正面,照片页和注册页)、身份证正反面(统一一份 PDF文档);
(6)其他证明材料,包括本人代表性学术论著或原创性工作成果、获奖证书、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证明等,要求能够展现自身风采与综合素质的材料。
报名材料格式要求: 请将报名材料(1)电子excel文件,命名为“姓名+ 016化学学院2024年推免生预报名信息表”;将(2)-(6)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本科学校+证明材料”(PDF文件顺序为: 1.本科阶段成绩单, 2.外语水平证明, 3.计算机水平证明, 4.学生证、身份证 5.其他证明材料);将excel文件和PDF 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拟报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考生姓名+本科学校”。
2. 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9月24日17:00前。
3. 预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汇总制成电子压缩包,以“拟报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考生姓名+本科学校”为标题发送至邮箱:016yz02@scnu.edu.cn。学院将通过邮件查看报考信息并电话联系考生。
4.发送复试通知:我院向资格初审合格者发送复试通知,申请者在收到我院复试通知后,应在限时内答复是否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试
1.复试时间: 9月29日前。
2.复试形式: 依托“腾讯会议”平台开展网络远程复试。
3.复试程序: 考生接受复试通知→查验申请材料→复试→确定拟接收名单。
五、拟录取
1.通过复试并拟接收为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确认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核后,在我院网站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在此期间,申请者须向我院交(寄)近三个月以内的体检表。具体要求见录取名单公示。
3.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4.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并在研招网推免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六、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 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 学业奖学金:硕士一等奖每年8000元/生,获奖比例40%,硕士二等奖每年5000元/生,获奖比例40%,硕士三等奖每年1000元/生,获奖比例20%。
3.“曾永裕奖学金”:每年评一百名,具体名额由学校按当年度毕业生人数占比分配,600元/生。
4. 研究生“十佳”优秀学术论文:每年评选一次,5000元/生。
5. 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生,获奖比例100%(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6. 社会资助奖助学金: 每年奖励类别、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学校、学院发布通知为准。
7. 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助管800元/月,助教600元/月,兼辅1000元/月。
8. 国家助学贷款。
9. 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10.上述各种奖助办法和通知详阅研究生院网站。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学院最新规定为准。
七、其他事项
1. 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 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24年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 联系方式
电话:(020)39310380
邮箱: 016yz02@scnu.edu.cn
联系人: 刘老师、邱老师
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2023年9月18日
文件下载: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推免生预报名信息表.xls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