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本科生通知 2023-05-23 16:09:08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华师〔2022〕79号)等相关管理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教务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查,现决定拟对以下学生作退学处理,具体名单如下:
姓名 | 学院 | 入学时间 |
张蕊 | 化学学院 | 2014 |
黄冠霖 | 化学学院 | 2014 |
上述同学如对本公告书内容有异议,可于2023年6月1日前向我院提交书面陈述书或申辩书;逾期不提供陈述书或申辩书,视同您认可以上内容,学校将对您进行退学处理。
学院联系人:卜姝华老师,联系电话:020-39310070。
特此公告。
化学学院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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