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研究生通知 2021-09-23 20:14:39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前身可追溯到1933年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数理化系的化学专业,是学校历史最悠久的专业和学系之一。1947年2月升格为省立文理学院化学系,1951年改建为华南师范学院化学系。2005年1月化学系整体搬迁至广州大学城,并在此基础上成立化学与环境学院。2019年5月,学校调整学科布局,成立化学学院。学院培养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涉及三个学科门类(理学、工学、教育学)和三个一级学科(化学、材料、教育),是研究教学型的理工学院。

全院现有教职员工139人,其中专任教师106人,专任教师中97%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职称53人,副高级专业职称35人,博士生导师38人。其中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千百十工程”国家级培养对象2人、省级培养对象4人,珠江学者3人、青年珠江学者2人,省杰青1人,“广东省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1人、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3人,南粤优秀教师2人。

学院坚持“团结、奋斗、创新、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立足粤港澳大湾区,面向华南地区经济建设和基础教育的需求,以化学学科为基础,能源材料化学为重点,彰显药物化学和化学教育之特色;以本科教育为主体,以研究生教育为突破口和发展重点,培养综合素质高、创新创业能力强的研发型和教育类专业人才。在全国科技大会先进个人奖(1978年)获得者徐和德教授带领下,“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于1981年获批国家第一批硕士学位授权点后,经过一代又一代化学人的不懈努力,目前拥有化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包括物理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新能源材料化学与物理等6个学科方向)和博士后流动站、化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材料化学与物理、药物化学、化学课程与教学论等硕士学位授权点,材料与化工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面向中学化学教育的学科教学(化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院拥有化学(师范)、材料化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3个本科专业,其中化学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国家特色专业、广东省名牌专业,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为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广东省重点专业、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专业,材料化学专业为广东省特色专业、广东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物理化学、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化学教学论为广东省精品课程,其中有机化学是国家一流本科课程。《有机化学》(第四版、曾昭琼主编)教材曾获国家教委优秀教材二等奖,第五版(李景宁主编)被教育部列入“十一五”和“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也是目前全国广泛使用的高校有机化学教材之一。由全国劳动模范、原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江琳才教授等主编的《物理化学》作为目前正在使用的高等学校物理化学教材已修订到第四版。学院一直致力服务于华南地区乃至全国教师教育,早在1990年,江琳才教授等老一辈化学人开展的全国标准化改革研究成果荣获国家教委一等奖。目前学院是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化学)、省级中学化学骨干教师教育培训计划和中学化学新课标等培训工作实施承担单位。华师化学人正不断进取、砥砺前行,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做出特色、形成优势,努力当好华南地区化学教师教育的排头兵、服务全国。近年来,学院教育教学成果获得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类)特等奖、广东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等奖项。

通过整合化学、材料等相关学科方向,化学学科2008年整体进入国家“211工程”三期重点建设学科序列、2015年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第一期)、2018年入选广东省“冲补强”提升计划重点建设学科(第二期)、2021年再次入选广东省“冲补强”提升计划重点建设学科(第三期)。目前,化学学科ESI全球排名前3.464‰(截止2021年9月),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B,是广东省优势重点建设学科。同时,化学学院也是学校材料科学、工程学进入ESI全球排名5‰的主要贡献者。

欢迎广大优秀学生前来报读!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请参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和《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序号

专业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招推免生人数

备注

1

学术型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化学)

4

拟招本校4+2推免生4名

2

学术型

070301

无机化学

6

拟招本校学科提升计划推免生1名

3

学术型

070302

分析化学

4


4

学术型

070303

有机化学

3


5

学术型

070304

物理化学

18

拟招本校学科提升计划推免生9名

6

学术型

070305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3


7

学术型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2


8

学术型

100701

药物化学

1


9

专业学位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15

含拟招粤东西北专项计划20名

合计

56


 

注:推免生人数一般为本专业可以招收推免生的上限人数,最终录取人数以届时公示为准。

三、复试时间、内容与形式

1.复试时间:2021 年 9 月 28-29 日,具体时间待审核预报名材料后再另行通知。

2.复试形式:网络远程面试。采用双机位的形式,主机位及附机位均采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在复试前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网络测试,具体操作办法另行在我 院网页发布。

3.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思想道德水平考核、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养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内容,总成绩为 100 分。复试不合格(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四、申请和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学生填报专业志愿。申请学生先于 9 月 26日(24时)前使用华南师范大学推免生预报名系统(http://yzsys.scnu.edu.cn/#)进行意向填报;如果因网络或系统问题无法在预报名系统进行填报,则可以填写好电子表格“附件 1-2022年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预报名表”,并于 9 月 26 日(24时)前将填好的报名表发至邮箱:hxxy39310380@163.com(预报名系统若成功填报,则无需发送报名表到该邮箱)。我院研工办将通过我校“推免服务系统”或手机短信向申请学生发出复试通知,申请学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2. 复试材料审核。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在预报名时将下列“1-4”项材料电子版上传至预报名,或者和预报名表一并打包发至邮箱:hxxy39310380@163.com。

(1)本人获得本科在读学校推免资格的公示或者院系出具的推免资格证明;

(2)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复试时网络查验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4)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

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需验原件。

(5)近三个月的体检表。可在招生考试处网站(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务必在复试完五天内内寄至我院研工办,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3.学生复试。按我院安排的时间进行复试考核。

4.接收工作:9 月 28-日-10 月 20 日。

(1)所有申请考生必须于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时(预计 9 月 28 日左右开放)正式填报专业志愿,最终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2)初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对于通过考核的申请者,我院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学生须按要求及时在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

(3)我院将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我校招生考试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招生考试处或学院网页公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将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4)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5)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五、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硕士一等每年8000元,获奖比例40%,硕士二等每年5000,获奖比例40%。

3.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获奖比例100%(非全日制或有固定收入者除外);

4.社会资助奖助学金

5.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6.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

8.其它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查阅。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六、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22年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4.咨询与申诉渠道

网址:http://sce.scnu.edu.cn/

联系电话:020-39310380邮箱:hxxy39310380@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理科一栋211)

 

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2021年9月


2022年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推免生预报名表.doc

华南师范大学硕士推免报名系统使用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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