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研究生通知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招聘行政人员启事
兹因化学学院行政工作需要,现拟面向社会招聘行政人员(院聘非事业编制)1名,承担化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日常管理等事务,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全局意识强;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团队合作能力,工作踏实,服务意识好,办事效率高,有吃苦耐劳精神;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沟通能力、计算机操作与信息处理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化学、化工以及材料类专业优先;
(六)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与职责
行政管理岗,负责化学学院研究生日常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8月23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20161071@m.scnu.edu.cn(邮件标题为“姓名+毕业学校+专业”)。
报名材料包括:
(1)《华南师范大学关于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1);
(2)个人简历;
(3)学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暂未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请注明即将获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学位名称);
(4)身份证扫描件;
(5)个人近期证件电子照(一寸彩照)。
请注意:发送邮件后收到回复即视为报名成功。
(二)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由化学学院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业务素质。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聘用。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公示与聘用
在面试成绩优良(8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的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面试成绩优良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
四、薪酬与福利待遇
面议,参照华南师范大学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薪酬与福利执行。
五、聘后管理
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二)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
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和面试成绩,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三)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理1栋211室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邮箱:20161071@m.scnu.edu.cn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