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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环境理论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招聘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招聘公告 2020-09-15 17:34:39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因化学学院环境理论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发展需要,实验室拟面向社会招聘科研助理(非事业编制)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全局意识强;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团队合作能力,工作踏实,服务意识好,办事效率高,有吃苦耐劳精神,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 对分子动力学模拟技术精通,并且能够对相应的体系开展模拟计算;

5. 至少熟练掌握一门编程语言(如Python等);

6. 具有良好的论文写作能力,发表过SCI论文者优先考虑;

7. 博士研究生学历,有国内(或国外)博士后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有物理化学、计算化学、高分子化学等相关专业背景;

8.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与职责

科研助理岗,负责重点实验室相关方向的科研工作及协助实验室管理。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9月21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hongliu@m.scnu.edu.cn(邮件标题为“姓名+毕业学校+专业”)。报名材料包括:

① 《华南师范大学关于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1);

② 个人简历;

③ 学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暂未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请注明即将获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学位名称);

④  身份证扫描件;

⑤ 个人近期证件电子照(一寸彩照)。

发送邮件后收到回复即视为报名成功。

 

2. 初试

初试采取面谈形式进行。应聘人员和招聘单位通过有效和充分的沟通,使应聘人员全面了解岗位的有关详细情况,聘用单位了解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和工作设想、个人职业规划等。

 

3. 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由重点实验室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业务素质。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聘用。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 考察、公示与聘用

在面试成绩优良(8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的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面试成绩优良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

 

四、薪酬与福利待遇

按照华南师范大学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科学研究岗的薪酬与福利执行。

 

五、聘后管理

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说明

1. 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2. 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和面试成绩,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3.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理1栋312室

联系人:刘鸿

联系邮箱:hongliu@m.scnu.edu.cn

 

 

文件下载: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关于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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