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七届广东专利奖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教职工通知 2020-02-22 17:33:42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关于申报第七届广东专利奖的通知

[科技处 2020-02-0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七届广东专利奖评选的通知》(粤市监知促[2020]61号),第七届广东专利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专利奖奖项设置

广东专利奖设广东专利金奖、广东专利银奖、广东专利优秀奖和广东杰出发明人奖。

广东专利奖授奖实行限额制,广东专利金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项,广东专利银奖原则上不超过40项;广东杰出发明人奖不超过10项。

二、申报条件

  (一)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者实施单位;

  2.申报专利在开展评选活动通知发文日前一个月,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

  3.该专利权有效、稳定,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专利权也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

  4.该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5.该专利技术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及环保政策;

  6.针对该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7.该专利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者广东专利奖。

  (二)广东杰出发明人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常住的中国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

  3.申报人从事技术创新工作。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的候选人;

  4.申报人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较高的发明创造能力,并且为获得授权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5.专利已实施或运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具有实质性贡献;

  6.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或者发明人资格纠纷;

  7.申报人未获得过广东杰出发明人(广东发明人)奖。

  三、申报材料

  (一) 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申报材料

  1.《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项目)》或《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外观专利项目)》;

  2.专利证书;

  3.专利公告的说明书,即授权公告时的扉页、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其附图,或外观设计图;

  4.专利登记簿副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还需提供独立的专利权评价报告或者新颖性检索报告;

  5.实施单位单独申报时,要提供专利权人放弃申报的书面声明及对该专利享有合法实施权的文件,如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6.专利权人或实施单位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可以共同申报,或通过协商由部分单位申报,放弃申报的单位要提供放弃申报的声明;

  7.经济效益证明,要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社会效益说明,要加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9.特殊产品的市场准入证明。特殊产品是指直接关系到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项目,如动物实验、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市场准入证明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在未获得主管行政部门批准之前,不得申报广东专利奖;

  10.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样品或实物照片;

  11.学校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时由科技处提供);

  12.申报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如获得资助、获奖、商誉情况等。

  (二)广东杰出发明人申报材料

1.《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广东发明人)》;

  2.申报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居住证等。

  3.专利证书及专利登记簿副本;

  4.申报人从事技术创新工作的履历及继续从事技术创新工作的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5.专利技术经济效益证明,要加盖单位的财务专用章,重点说明销售额、利税、出口额等经济指标;

  6.专利技术社会效益说明,要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专利技术生态效益及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的证明材料;

  8.申报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如获得课题资助、获奖情况等。

  四、申报与推荐

  (一)具备推荐及自荐资格的单位及个人

  申报广东专利奖,采取推荐与自荐相结合方式。

  1.下列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推荐参评项目和发明人: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中直驻粤单位;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两名院士可以联名推荐一项熟悉技术领域的专利项目或专利发明人,每名院士推荐专利项目或专利发明人不超过1项);省级相关行业协会(每个协会推荐项目、发明人各不超过1项)。

2.发明人有5年以上技术创新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技术创新工作一线,作为第一发明人的有效发明专利20件以上的,可以自荐。

  (二)申报推荐程序

我校项目一般通过广东省教育厅推荐,本届广东省教育厅共有项目类推荐名额6个,发明人类推荐名额3个。通常情况下我校只能向教育厅推荐1项。有意申报的老师填写对应的申报书主件,2月14日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并电话告知,参与校内遴选。

拟通过其他单位推荐的,请自行与推荐单位取得联系以获得推荐资格。

拟通过自荐方式申报的,请提前与科技处联系。

  五、联系方式

1.学校科技处:

联系人:许老师;电话:85211201,13710788405;E-mail:kyc7@scnu.edu.cn

2.广东专利奖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静,何纯静,刘延君;电话: 89859005,37602161;

  

科技处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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