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调整近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研究生通知 2020-02-10 15:26: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党和国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证我校师生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全力防控疫情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华南师范大学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便于近期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线下招聘活动安排

1.为遏制疫情蔓延,避免人员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广东省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系列供需见面活动线下招聘活动暂停举办,线上活动持续开展,毕业生可登陆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官方网站智慧招聘栏目(网址:https://job.gd.gov.cn/)进行求职,线下招聘活动具体恢复时间以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通知为准。

2.未在官方平台上撰写电子简历的毕业生请抓紧撰写并投递,平台将根据电子简历继续精准匹配推送岗位。已有意向签约的毕业生,请抓紧在官方平台上签订在线就业协议。

 

二、就业业务办理

1、就业业务在线办理。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通过网络在线办理就业派遣电子报到证查询调整改派、就业协议书、档案去向查询等业务,涉及需要修改学生生源信息的请以学院为单位收集名单提交给研究生院管理办,可发至邮箱yjsgl@scnu.edu.cn。各学院也应及时通过官方就业平台审核学生的就业信息,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进行。

2.暂缓就业业务开通邮寄办理。疫情防控期间,2018届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可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业务办理完成后再以EMS到付方式寄回。办理取消暂缓就业的材料包括:

1.业务办理后回寄的EMS快递面单(请自行填写收件人地址、姓名、手机号等信息);

2.暂缓就业协议书;

3.接收单位的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证明(录取通知、接收函、就业协议等),回生源地就业无接收证明的请书面说明。

取消暂缓就业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一楼政务服务大厅5号窗,收件人: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收件电话:020-37626987,邮编:510080。

三、其他线下业务

疫情防控期间,个别学生如需办理业务或者有问题咨询邮箱yjsgl@scnu.edu.cn

 

研究生院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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