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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理论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材料公示

 

关于报送环境理论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材料公示情况的函

尊敬的教育部: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9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9〕193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化学化工领域和交叉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19〕53号)要求,我校环境理论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按规定参加了2019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评估,并根据要求将实验室《2014-2018年五年工作总结报告》等材料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为华南师范大学理一栋1楼,公示期自2019年8月19日至8月21日止。公示期间无任何意见或建议,公示结果无异议。

特此报告。

 

华南师范大学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