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科研通知 2020-07-07 15:17:49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20〕391),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及提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提名方式

本年度继续实行提名制。有意申报的老师,需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广东省教育厅”提名至广东省科技奖励评审委员会,参与本年度奖励评审。通过其他提名者提名的,需自行做好与提名者的沟通工作。

二、公示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人选)均需在完成人完成单位和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申报。为严格执行省科技厅关于“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的要求,所有公示材料(含合作申报)须于系统填报截止时间前一周(即8月5日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并电话告知,由学校统一开展公示,逾期不予受理,不予加盖学校公章。

三、各奖项对应要求

1.突出贡献奖

工作单位在广东省内、长期在我省从事自主创新工作、为建设科技创新强省做出重大贡献的科学家(中国公民),可申报并参与提名评审。

2.自然科学奖

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并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可申报并参与提名评审。要求成果在国内立项,5篇(部)论文或专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应为2年以上,即2018年5月31日前发表。且发表在国内期刊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不少于1篇(部),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专著的作者。

在广东省内连续工作不少于4年、每年在广东省内从事科技研发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外籍科研人员,论文成果达到上述要求的,可申报并参与提名评审。

3.技术发明奖

在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方法、材料及其系统等取得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可申报并参与提名评审。要求成果的核心技术已获得发明专利授权,项目的前3位完成人都必须是所列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之一。

4.科技进步奖

为促进我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可申报并参与提名评审。要求成果为已完成和应用推广的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支撑材料为已授权知识产权证明或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

5. 科技合作奖:

对我省科技事业做出重要贡献,且工作单位在境外(或省外)的个人或注册地在境外(或省外)的组织,可申报并参与提名评审。

  四、其他要求

1.获省科学技术奖的个人不得连续两年被提名,同一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次。

2.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要求所有完成单位都是独立的法人单位,第一完成单位应在广东省内注册。被提名项目必须提供相应的科技成果登记证明。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含基金计划)支持的项目,应当提供结题验收证明。

3.提名项目所列论文、专著应在国内为主完成,知识产权应归国内所有。论文论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为国外单位的,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所有奖种评审的代表性论文专著。

4.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要求成果已整体应用2年以上(即2018年5月31日前已应用)并需按照提名工作手册中有关要求提供应用情况和效果(效益)佐证材料。涉及有行政许可审批要求的,必须提交相应的行业许可批准证明材料。

5.提名项目(人选/组织)所使用的成果应为非涉密成果且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代表性论文、专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主编或副主编)、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专利权人、成果登记以及成果评价中所列的完成人未列入项目完成人的,以及论文署名第一的单位、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成果登记以及成果评价中所列的完成单位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单位的,必须征得其个人或单位同意。项目第一完成人须亲笔撰写承诺内容、签署承诺函,由相关单位盖章,并将有关知情并同意不参与报奖证明材料存档备查。

6.项目完成人应符合科研诚信建设相关要求,自觉遵守评审纪律,对严重失信行为或违背科研伦理的责任主体实行“一票否决。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准备成果登记证书

申报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均须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并提供成果登记证书。详情可参见科技处5月9日发布的《关于申报2020年度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的预通知》。

(二)报送公示材料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填写《附件1.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公示表(格式)》中对应表格,于7月20日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三)进行网上申报

7月15日至8月14日,申报人登陆 “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填写相关材料,相关要求可参照省科技厅通知及《附件2.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四)制作书面提名书

网上材料经提名单位审核提交后,申报人可打印提名书主件,与附件材料一起形成书面提名书。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需提交书面提名书3份(含原件1份),8月30日前送达科技处。

  五、联系方式

(一)学校科技处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85211201,13710788405

E-mail:kyc7@scnu.edu.cn

  (二)广东省科技厅

电子邮箱:skjt_jlb@gd.gov.cn(请优先使用电子邮件咨询)

业务咨询:020-87003709

网络支持:1.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 020-83163338

    2.广东政务服务网 12345

  附件1.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公示表(格式)

  附件2.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科技处      

2020年7月4日



文件下载:附件1.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公示表(格式).doc


文件下载:附件2.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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