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0~2021年度粤桂科技合作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科研通知 2020-07-07 15:15:22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粤港澳大湾区、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战略部署要求,加强粤桂科技合作协同联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广东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协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 广东省科技厅加快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协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要求,两省区科技厅自2020年起设立粤桂科技合作联合资金(以下简称粤桂联合基金),支持两省区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合作。为做好粤桂联合基金组织实施工作,现面向两省区高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公开征集2020~2021年度粤桂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建议。有关要求如下:

  一、指南建议方向

  粤桂联合基金重点支持两省区科研人员合力围绕粤港澳大湾区、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以及粤桂产业创新发展中共同面临的关键科学问题和技术难题,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粤桂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内容以需求牵引、突破瓶颈为目标提出科学问题,重点围绕信息科学、材料科学、资源环境、生命科学、工程科学、医学科学等六大领域,聚焦相关战略新兴产业或重点产业提出建议。

  二、项目类型和强度设置

  粤桂联合基金设“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重点项目资助强度为80万元/项,面上项目资助强度为20万元/项,请根据项目资助强度合理提出指南建议。广东省科技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通过政府网站同时发布指南建议征集通知。

  三、指南建议内容

  (一)项目提出的依据和必要性。

  (二)项目的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

  (三)预期可能取得的突破性进展。

  (四)国内已有的工作基础及在该领域所处的位置,研究队伍状况(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平台条件,具有一定规模的研究队伍)。

  (五)所提指南建议内容不能与近年来已获得支持的国家和省市科研项目内容重复,且能体现粤桂合作的优势和特色。

  四、报送要求

  (一)指南建议应由粤桂双方拟合作单位共同提出。

  (二)各单位推荐的“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指南建议一般均不超过1项。

  (三)广东单位牵头提出的建议报送至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广西单位牵头提出的建议报送至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请有意提交指南建议的单位于2020年7月14日前将指南建议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xiaoyan@m.scnu.edu.cn。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晓艳 85211103  liuxiaoyan@m.scnu.edu.cn。

卢 屏  85211105-86

科技处

2020年7月6日



文件下载:2020~2021年度粤桂科技合作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表.xlsx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