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天河区专利资助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科研通知 2020-06-28 15:42:15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各专利负责人:

    根据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最新发布的《2020年广州市天河区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天河区政府拟继续为辖区内相关专利提供资助。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专利工作专项资金资助对象为2019年度获得国内外专利授权、PCT专利申请进入国家阶段(国外)、国内发明专利维持6年以上、获得知识产权专利奖的专利权人(申请人),且资助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注册地址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二)具有我区户籍,或在我区工作且居住地址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个人;

(三)在我区全日制学校学习的学生。

注:①专利申请地址为番禺区的项目,不在资助范围内,不予资助。

②已经获得广州市专利资助的项目(含年费资助),不再重复资助。

③资助标准高于发票总费用的,以实际产生的费用额度给予资助。

二、资助标准

(一)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专利授权日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范围内的职务专利:

(1)发明专利资助3000元/件;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缴的发明专利,资助500元/件;对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增加资助3000元/件;

(2)实用新型专利资助500元/件,对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增加资助1000元/件;

(3)外观设计专利资助500元/件,对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增加资助1000元/件。

(二)国外发明专利

专利授权日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范围内的职务专利:

(1)获得美国、日本、英国、欧盟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的,资助25000元/件;

(2)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的,资助15000元/件;

注:每件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40000元。

(三)PCT专利申请

专利进入国的初审公告日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范围内的职务专利:

通过PCT途径申请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国外),资助10000元/件。

(四)发明专利年费

专利申请日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满6年)或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满8年)的职务专利:

对申请资助时处于有效状态的发明专利,自申请之日起维持到第6年的,资助2000元/件;或维持到第8年及以上的,资助5000元/件;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缴的,自申请之日起维持到第6年的,资助1000元/件;或维持到第8年及以上的,资助3000元/件。

一件发明专利只能领取一次年费资助,如果专利权人申报了第6年的年费资助,将视为主动放弃第8年及以上的年费资助,再次申报时将不予受理。

注:发明专利授权后提前缴纳第6-9年年费的,不对提前缴纳的年费进行资助。

三、申报材料

(一)国内外专利项目

1.《2020年天河区专利资助申报表》(附件1、2),纸质版1份(须签名盖章)、电子版发送邮件;

2.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外专利管理部门发出的专利证书,复印件1份;

3.专利授权公告扉页(及中文译本),打印或复印件1份;

4.专利有效性的网页截图,A4纸黑白打印1份;

5.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专利主管部门出具的官费收据,复印件1份;

*若无法提供收据,需提供缴费截图;

6.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的,需提供与申请资助专利名称一致的①专利代理合同或协议、②相应的代理机构资质证书(盖代理机构公章)及③代理服务费发票,复印件各1份;

*若专利名称不一致,需由代理机构提供④说明1份;

7.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资助,应提供由专利代理服务机构或专利信息服务机构出具的专利检索分析报告,或提供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二)PCT专利申请项目

1.《2020年天河区专利资助申报表》(附件3),纸质版1份(须签名盖章)、电子版发送邮件;

2.《PCT国际申请号和申请日通知书》(及中文译本),复印件1份;

3.国外专利管理部门发布的发明专利初审公告文件(及中文译本),复印件1份。

(三)发明专利年费项目

一件发明专利只能领取一次年费资助。如果专利权人申报了第6年的年费资助,将视为主动放弃第8年及以上的年费资助,再次申报时将不予受理。

1.《2020年天河区发明专利年费资助申报表》(附件4),纸质版1份(须签名盖章)、电子版发送邮件;

2.专利证书,复印件1份;

3.专利有效性的网页截图,A4纸黑白打印1份;

4.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第6年或第8年及以上年费收据,复印件1份;

若无法提供收据,需提供缴费截图;

四、申报要求

(一)申请资助的专利必须是有效专利,且未获得过广州市专利资助;已经获得广州市专利资助的(明细表见附件5),不再重复资助;

(二)专利证书上的地址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内;地址为番禺区的项目,不在本次资助范围内;

(三)申报时限:2020年6月28日至7月7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于7月7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提交科技处。其中,纸质材料全部用A4纸,附件1-4须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hangwen@m.scnu.edu.cn。

五、其他说明

(一)最终资助结果以天河区批复为准;

(二)国内授权专利扉页查询方法,见附件6;

(三)专利有效性的网页截图、专利缴费截图的获取方法,见附件7;

(四)申请资助的专利,若有两个或以上专利权人的,须提交:

《专利资助申报委托书》(附件8),纸质版1份(不签名、不盖章);

(五)本次申报要求提交的材料较多,请对照“材料清单”(附件9)进行整理;

(六)因各级政府部门的专利资助政策不断调整,今后的政策无法预知。请专利负责人自行做好本人所负责专利项目资料(含票据)的存档工作,以备查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许老师 85211201

邮箱:zhangwen@m.scnu.edu.cn

地 址:石牌校区办公楼302室

科技处

2020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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