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一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结题工作暨申报第十六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通知公告 2020-03-12 16:03:12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

为了确保我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开设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加强本科实验教学建设与改革,根据2020年实验教学工作计划安排,我校将组织进行2015年立项的第十一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结题验收和第十六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第十一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结题验收

各结题项目负责人(项目列表见附件1)请根据验收情况填写一份《华南师范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验收报告书》(附件2),并提供一份实验项目指导书或讲义,一份实验报告(复印件),各年度实验项目所属课程的课表(复印件),将上述材料提交给学院,各学院再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填写一份《华南师范大学第十一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3)。于2020年4月1日前将附件2、附件3、实验报告(复印件)以及各年度实验项目所属课程的课表(复印件)交到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审核。并将电子稿发到:ShixiL@scnu.edu.cn。

 

二、第十六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

第十一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结题验收后,将由第十六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替换,申报要求如下:

1.各开设本科实验教学课程的相关学院都可申报第十六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

2. 申报的实验项目在内涵上要满足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要求。原则上每门实验课程应有不少于1个但不超过2个“综设”实验;每位教师在同一门课程中只指导一个“综设”实验。

3. “综设”项目申报需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书》(附件4),并提供项目指导书或讲义、项目所属实验课程教学大纲。

项目申请人请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格,将申报材料提交给学院,由各学院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于4月15日前将申报书文字稿、《第十六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申报汇总表》(附件5)以及指导书或讲义等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交到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并将电子稿发到:shixiL@scnu.edu.cn

联系人:王苑奇     联系电话:85216830

 

附件:1第十一批综设实验项目一览表

2华南师范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

3华南师范大学第九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结题项目汇总表

4华南师范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书

5第十六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申报汇总表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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