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通知公告 2016-12-08 16:53:52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因华南师范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刘佩红老师课题组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全局意识强;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团队合作能力,廉洁勤政,工作踏实,服务意识好,办事效率高,有吃苦耐劳精神;

4.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与信息处理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5. 招聘岗位专业不限,专科以上学历,有驾照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与职责

1招聘岗位为环评业务人员,主要从事环评业务,负责环评领域业务拓展。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2月7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672570239@qq.com。报名材料包括:①《华南师范大学关于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1);②个人简历;③学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④身份证扫描件;⑤个人近期证件电子照(一寸彩照)。

2.初试

初试采取面谈形式进行。应聘人员和招聘单位通过有效和充分的沟通,使应聘人员全面了解岗位的有关详细情况,聘用单位了解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和工作设想、个人职业规划等。

3.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由华南师范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业务素质。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聘用。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公示与聘用

在面试成绩优良(8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的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面试成绩优良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

 四、薪酬与福利待遇

按照华南师范大学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科研助理岗的薪酬与福利执行。

 五、聘后管理

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说明

1. 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2. 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和面试成绩,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3. 所有应聘人员须服从一校三区(石牌校区、大学城校区、南海校区)的工作安排。

4.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理1栋308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邮箱:6725702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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