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章程

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通知公告 2016-09-27 14:24:47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华南师范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章程

华南师范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成立于20051月。其前身华南师范大学化学系是该校历史最悠久的学系之一,始建于1933年,系当时的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数理化系的化学专业,于19472月升格为省立文理学院化学系,1951年改建为华南师范学院化学系。学院拥有化学(师范类)、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材料化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共5个本科专业;拥有化学一级博士点(包括物理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环境化学、新能源材料化学与物理等7个二级博士点)和化学一级硕士点(包括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等5个二级理学硕士点)、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硕士点、应用化学、材料物理与化学等3个工学硕士点、课程教学论(化学)等硕士点,以及面对中学化学教师的学科教学(化学)教育硕士点。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培养涉及三个学科门类(理学、工学、教育学),五个一级学科(化学、环境、材料、化工、教育),是研究教学型的理工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在整合化学、环境、材料等学科方向后,能源与环境化学的理论与应用技术211工程三期重点项目,化学与环境学院整体进入了国家“211”重点工程学科,验收优秀。学院拥有教育部电化学储能电池材料与技术研究工程中心、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环境理论化学实验室、广东高校电化学储能与发电技术重点实验室、广东普通高校城市水环境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高校储能与动力电池产学研基地、广东高校高分子新型材料产学研基地。学院与美国乔治亚大学计算量子化学中心、日本九州大学综合理工学院共建国际研究平台华南师范大学计算量子化学研究中心

学院的本科化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广东省名牌专业,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为广东省重点专业,学院的化学实验教学中心为广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物理化学、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化学教学论为广东省精品课程。《有机化学》(第五版)2008年被教育部列入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

学院拥有的总建筑面积达3.25万平方米的三栋实验大楼,能够满足各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化学实验教学中心拥有一系列现代的化学、环境和材料类仪器设备,且基本齐全。学院拥有华南师范大学环境评估中心、清洁生产中心、粤港环境与科学教育研究中心等机构。学院还负责每年广东省高考化学学科评卷工作、广东省中学化学骨干教师培训以及中学化学新课标的培训等工作。学院历来重视学科建设与发展,注重本科生基础理论和实践创新教育。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教学实验设备,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展现出化学与环境学院是华南师大高质量、高水平的院系之一。学院拥有一支较强大的师资队伍。其中40多位教师分别具有在美、加、德、日等国学习和海外工作的经历,有10多位教师曾在JACSAngew.Chem.Adv.Material等国际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过多篇论文。学院SCI收录论文、专利、科研经费、获奖、鉴定成果、专著等在全校名列前茅。学院近年来不仅承担了大量国家、省、市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还承担了许多企业提出的横向项目。

为做好我院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

2.应届本科毕业生,能够在20179月前获得本科毕业证;

3.毕业院校为国家“211工程或省、市属重点大学,并获得所在院校的推免生资格(保送资格)。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请参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和《华南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2017年我院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情况说明:

专业代码及名称

计划招生人数

招收推免生的说明

学制与学费标准(/学年)

学术型硕士

学费:8000/学年学制:三年

070301无机化学

6

拟接收推免生1

070302分析化学

11

拟接收推免生2

070303有机化学

11

拟接收推免生2

070304物理化学

34

拟接收推免生3

0703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8

拟接收推免生1

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

5

拟接收推免生1

081704应用化学

8

拟接收推免生1

830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22

拟接收推免生3

040102化学课程与教学论

3

拟接收推免生2人(学制:二年)

专业学位硕士

18000/学年,学制:两年

045106学科教学(化学)(教育硕士)

25

拟接收推免生不超过5

注:推免生人数一般为本专业可以招收推免生的上限人数,最终录取人数以届时公示为准。

三、申请和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学生填报专业志愿,928日起可在 “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928日之前请使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http://yzsys.scnu.edu.cn/#)进行意向填报,但最终信息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2.推免生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928日开通)进行填报专业志愿。

3.我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4.申请人回复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前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5.复试。我院复试时间、地点将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养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复试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6.申请者在复试报到时需向学院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同时查验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需验原件。

4)近三个月的体检表或我校医院体检回执。可在招生考试处网站(http://yz.scnu.edu.cn/a/20101013/72.html)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三甲以上医院或我校医院(石牌校区内)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7.初定拟接收名单。学院初定拟接收名单,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须按要求及时在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同时,学院将拟接收的名单在学院和学校招生考试处网站予以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我校有权利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申请者也须配合进行系统的操作。

8.学院在1020日前将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9.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招生考试处推免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四、全日制奖励资助政策

1、推免生新生学业奖学金:10000元,获奖比例100%

2、国家奖学金:20000元。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资金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3、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一等

10000

20%

二等

8000

30%

三等

6000

50%

4、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获奖比例100%(有固定收入者除外);

5、社会资助奖学金

6、“三助”岗位津贴

7、国家助学贷款

8、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

五、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179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理科一栋315

网址:http://sce.scnu.edu.cn/

联系电话:02039310380

邮箱:39310187@sohu.com

5.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 02085213863

    真:(02085213484

电子邮箱:zsb03@sc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kc.scnu.edu.cn

招生监督办公室电话:(02085211016

    真:(02085211015

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

华南师范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

201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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