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学院2016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含特岗教师)复试方案和名单

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研究生教育 2016-01-05 13:49:26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华南师范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2016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含特岗教师)复试方案和名单

 

为做好2016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含特岗教师)复试工作,谨按学校有关文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时间

资格审查:2016年1月9日09:00-10:00

专业面试:2016年1月9日10:10-12:30

专业笔试:2016年1月9日14:30-16:30

二、复试地点

资格审查:

华南师大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2楼中厅;要求考生带招生简章中所列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将收到回执,凭回执到学院复试注意《资格审查表》原件需一式两份

专业复试:

专业面试地点:华南师大石牌校区研究生院楼114课室。

专业课笔试地点:华南师大石牌校区研究生院楼114课室。

要求考生携带资格审查回执、身份证、准考证和个人科研业绩材料原件与复印件进行专业基础课笔试、政治、综合素质的考核和面试。

三、复试原则

1.复试最低控制分数: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70分,英语35分,联考总分125分,所有考生均须同时达到单科和总分线方能参加复试。

2.各专业复试人数如下(请名单中的考生看到此通知后最迟于1月8日发电邮到huiwang@scnu.edu.cn,告知是否参加复试,主题栏注明姓名)

学科教学(化学)专业:

教育硕士:张晓青  李  方  欧顺娜  张巧燕  池  璐

特岗教师:(具体名单待审核后公布)

3.所有上线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且合格方能录取,复试总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4.考生总成绩=联考总成绩÷3×60%+复试总成绩(不含专业基础课)×40%,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并参考考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特岗教师按复试总成绩(不含专业基础课)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并参考考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

5.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方案

1.专业面试

①政治理论素养:由复试组专家向考生提出有关当前社会热点问题,要求考生阐述自己的观点。该考核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分数不纳入复试总分;不合格不予录取。

②专业面试,100分。其中:教学、科研业绩评定,20分,由复试组专家审查考生的各种教学科研成果或奖项等进行综合评定,查原件留复印件;说课10分钟,40分;专业知识和实践问题解决能力的考查,40分。

2.专业课笔试

考试科目:无机化学 

参考教材: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主编《无机化学》(上、下册),高等教育出版。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该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不予录取。

                  化学与环境学院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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