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研究生教育 2015-01-20 11:15: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华南师范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
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成立于2005年1月。其前身华南师范大学化学系是该校历史最悠久的学系之一,始建于1933年,系当时的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数理化系的化学专业。
学院拥有化学(师范类)、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材料化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共5个本科专业;拥有化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包括物理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新能源材料化学与物理、环境化学)和化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包括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应用化学、材料物理与化学、课程教学论(化学)等硕士授权点,以及面对中学化学教师的教育硕士授权点。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培养涉及三个学科门类(理学、工学、教育学),五个一级学科(化学、环境、材料、化工、教育),是研究教学型的理工学院。已形成“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较为完整的化学学科人才培养体系。
学院的“能源与环境化学的理论与应用技术”是国家“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并顺利通过验收。学院拥有教育部电化学储能电池材料与技术研究工程中心、环境理论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广东高校电化学储能与发电技术重点实验室、广东高校城市水环境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高校储能与动力电池产学研结合示范(暨研究生创新培养)基地、广东高校高分子新型材料产学研结合示范(暨研究生创新培养)基地和广州市能源转化与储能材料重点实验室。学院与美国乔治亚大学计算量子化学中心、日本九州大学综合理工学院共建国际研究平台“华南师范大学计算量子化学研究中心”。
学院的化学(本科)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广东省名牌专业,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为广东省重点专业;学院的化学实验教学中心为广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物理化学、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化学教学论为广东省精品课程;《有机化学》(第五版)于2008年被教育部列入“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
学院拥有一支较强大的师资队伍,大部分教师分别具有在美、加、德、日、澳等国外和海外学习与工作的经历,多数教师曾在Angew. Chem.. Adv.Material, JACS等国际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过多篇论文。学院已逐步形成一支以学术带头人领衔、团结协作、特色鲜明、锐意创新的高素质教职工队伍。多年来获得的各项科研经费充足,总经费在学校名列前茅。
学院历来重视研究生基础理论和实践创新教育,研究生成果丰硕。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教学实验设备,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展现出化学与环境学院是华南师大高质量、高水平的院系之一。
为做好我院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学校招生工作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告。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请参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 ) 和《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三、申请和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人填报专业志愿。申请人自9月28日起可在 “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2.学院发出复试通知。学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人回复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10月10日)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者,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10月10日,请推免生同学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具体安排以学院另行安排和通知为准,学院会在理一栋315公布)。推荐免试生的复试总分为100分,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复试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学院另行通知。复试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申请者在复试报到时需向学院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验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交复印件。
5.体检。申请者在复试期间须凭填写并贴照片的我校体检表(可在研招办网页资料下载栏下载)到我校石牌校区校医院体检,可选择的体检时间有:10月9日、13日、15日、20日,均安排在上午8:00—11:00,体检费45元直接交给校医院。申请者须把校医院发的体检回执单交回申请学院的研究生工作办。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6.初定拟接收名单(10月14日前完成)。学院初定拟接收名单,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须按要求及时在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同时,学院将拟接收的名单在学院和学校研招办网站予以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我校有权利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申请者也须配合进行系统的操作。
7.学院在10月23日前将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10月25前报省招办。
8.省招办审核与公布。
四、学宿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拟定学费标准见下表,最终收费标准以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复为准。
类型 | 专业代码和名称 | 计划招推免生人数 | 学制 | 拟定标准(元/生·学年) |
专业学位 |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全日制教育硕士) | 2-5 | 2年 | 18000 |
学术型学位 | 070301 无机化学 | 2-4 | 3年 | 学费:8000元/生•学年 学制:一般情况下三年。符合学校要求的成绩与科研优秀的学生届时可申请二年毕业 |
070302 分析化学 | 2-4 | 3年 | ||
070303 有机化学 | 3-5 | 3年 | ||
070304 物理化学 | 4-6 | 3年 | ||
070305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3-5 | 3年 | ||
081704 应用化学 | 2-4 | 3年 | ||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 1-2 | 3年 | ||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 3-5 | 3年 |
2.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标准略有不同,最高标准1500元/学年。
3.奖助学金:初定奖助学金方案见下表,最终以学校发文为准。
奖励项目 | 比例 | 奖励金额 | 备注 |
国家奖学金 | 按教育部文件执行 | 20000元/人 | |
国家助学金 | 非定向就业学生100%覆盖(除有固定收入者外) | 6000元/年 | 一年按10个月发放,每人每月600元。 |
学业奖学金 | 非定向就业学生100%覆盖 | 6000-10000元/年 | 所有推免生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首年直接获得10000元。其余新生首年不低于6000元 |
“曾永裕” 奖学金 | 5%-8% | 600元/人 | 奖励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 |
“华藏”奖学金 | 每年10名 | 1500元/人 |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研究生。 |
“三助”岗位酬金 | 15% | 800元/月/岗 | “三助”指助教、助管、助研。 |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有权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15年9月1日前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华南师范大学研招办:020-85213863,yjshc2@scnu.edu.cn;
华南师范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020-39310380,39310187@sohu.com(本咨询为主);
微信号:华南师大研招公众平台,网址:http://yjsy.scnu.edu.cn/hnyjs/newcms/zsxx.jsp
通讯地址:1.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510631)2.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理一栋315(510006)
华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处:020-85211016,hs801@scnu.edu.cn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处(510631)
华南师范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