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
项目的通知
教技司[2013]74号
有关高等学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充分利用有限资源,发挥最大效益,经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研究,我司对原“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支持重点和组织方式进行了调整和改进,不再分设重大和重点项目,统称为“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并集中资源,突出重点,加强对各类教育部基地和平台的支持,同时,围绕高校科技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为科技管理决策与实践提供支撑的战略研究。为做好201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国家和高校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以及“十二五”规划,并结合学校基地平台和前期项目布局情况以及高校科技改革、发展理论与实践需求,现发布《2013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请据此组织项目申报。
二、申报名额、范围及条件
1. 申报名额
项目采取限额申报,具体推荐申报名额以纸质文件为准。2012年度“工程材料”领域评估优秀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通过依托高校进行申报,限报1项(不占学校申报名额)。
2. 支持范围
科学技术类项目以支持各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为重点,同时兼顾教育部基础研究改革试点中心、高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教育部科技资源平台和联合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战略研究类项目重点支持科研管理部门和从事科研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的相关机构。
3. 申报条件
科学技术类项目申请者必须为各类教育部基地平台固定研究人员,且具有高级职称和前期研究基础,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其他具体申报条件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教技[2007]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教育部科技司主页“机构设置-政策法规”栏下载)。战略研究类项目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并熟悉科研管理实践,具有科研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基础。
三、申报工作要求
1. 各项目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把关,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组织遴选、申报。教育部直属高校由各高校统一组织申报,地方和其他相关部门所属高校由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申报。
2. 项目申请书中所填项目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应以项目研究内容与项目经费预算为依据,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并具可考核性。研究目标、预期成果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
3. 由教育部直属及其他相关部门所属高校承担的科学技术类项目,每项总经费不低于100万元,教育部资助额度为50万元,各项目承担高校应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经费;由地方高校承担的科学技术类项目,每项总经费不低于50万元,教育部资助额度为20万元,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资助不少于30万元,地方高校支持政策由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自行制定;战略研究类项目,每项教育部资助额度为10-2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视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配套。
4. 凡申报项目出现研究内容涉密、已获支持且研究内容雷同、项目申请人尚有在研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资助额度超过正常资助额度或无经费配套承诺等情况,我司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方式与时间
1. 请申报单位组织申报人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书格式(分为科学技术类和战略研究类)及申报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请分别在教育部科技司主页“下载中心”和“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的“通知公告”中下载,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2.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20日。项目申报需在申报时间内进行,请各申报单位妥善安排申报时间,尽量提前填报,避免后期集中上传,造成网络拥堵无法提交。凡未能按时通过管理平台提交申请书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我司将组织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专家网评及会评答辩等,并对预立项项目进行公示。
教育部科技司主页: http://www.dost.moe.edu.cn
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http://stmp.moe.edu.cn
联 系 人:任晶 李渝红
联系电话:(010)66096298,66097841
附件: 2013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点此下载)
教育部科技司
2013年3月18日